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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发展我省电子商务的几点建议

 

国务院2014年作出的《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意见》,也将扩大信息消费、促进电商产业发展列为发展重点,提出了2015年电子商务销售超过18万亿的目标。我省于20134月出台了《四川省电子商务“十二五”规划》,5月全省开始启动实施电子商务示范工作。目前,我省电子商务交易规模仅约占全国1/20左右,客观审视,我省各地电子商务发展尚存在诸多“短板”及制约因素。主要如下:

一是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不少地方政府和部分企业对电子商务的作用和重大意义还存在认识上的欠缺,行动上的迟缓,借助外部资源的偏多,形成内生动力的较少。各地一些优势产业、企业及产品处于信息化背景下“养在深闺”的状态,内需消费市场拓展相当有限网络交易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偏低。

二是区域龙头少,发展不平衡。以川东北经济区为例,作为“中国绸都”、“红色之乡”的南充,无论经济总量、产业特色还是建制沿革、文化传承在区域内都具有明显优势,但省上并未明确纳入“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城市”支持、扶持发展范围。同时,各区域之间和不同行业电子商务发展极不平衡,全省除成都市以外,其余市州电子商务发展缓慢,尤其是农村电子商务应用亟待扶持引导。

三是技术支撑弱,应用水平低。总体来看,我省电子商务人才较为缺乏,尤其在市(州)、县乡更为突出,各地传统企业、龙头企业和农村专合组织受困于人才制约导致电子商务推进缓慢。大部分企业仅仅将电子信息应用作为传统商业销售模式广告宣传方面的补充渠道,行业整体应用水平较低,对产业发展的带动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和释放。

    对此,作如下建议:

1、加强统筹和指导,增加电子商务发展推力。建议省商务厅等相关部门按照国家商务部《十二五电子商务发展指导意见》、《四川省电子商务“十二五”规划》精神和《四川省商务厅电子商务示范工作方案》要求,及时跟踪、督促和指导各市(州)出台发展电商产业的规划及配套实施意见,形成上下衔接的电子商务发展总体框架,因地制宜、科学定位各地电子商务的发展目标、工作重点和推进步骤,全面推动建设一批“四川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四川省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四川省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县(市、区)”,使国、省电子商务发展战略真正“落地”,促进全省电商产业相对协调均衡和可持续发展。

    2、明确电商示范城市,增强区域发展带动力。以川东北区域为例,川东北经济区是全省五大经济区之一,也是《四川省电子商务“十二五”规划》的确立的区域电子商务发展方向。目前,川东北区域电商发展整体水平低,规模明显偏小,平台建设迟缓,带动龙头缺失;区域内相邻城市同质竞争、无序发展,导致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较为严重。例如:南充作为成渝经济区北部中心城市和全省支持实现率先次级突破的6个市(州)之一,是全省现代物流示范城市,商务部初步确立的国家级物流节点城市,具有经济总量较大、信息及通讯产业领先、科教人才资源丰厚等明显优势,在川东北区域布局并率先加快电子商务发展势在必行。为此,建议将南充等五大经济区内优势明显的城市及早明确为各区域创建“国家级电子商务发展示范城市”帮扶重点,从项目、资金和关键技术方面予以支持,大力支持其建立区域统一、辐射周边的公共电子商品导购平台,架设起区域内实体经济与区域内外市场消费主体之间畅通、高效、便捷的交易渠道,形成点面结合、层次清晰、相互交融的网络型经济发展新格局。

3、加大政策支持保障,为促进产业加快发展增加助力。建议省上在已经制定出台的电商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基础上,尽早出台“关于促进我省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的相关政策措施,建议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是积极推进电子商务和流通领域的信息化建设,对建立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其软件及配套硬件实际投资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二是鼓励企业投资电子商务,结合“四川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对需购地建造电商办公用房的,探索放宽土地出让限制,允许以工业用地出让土地。三是支持新办电子商务企业或经营单位(不含外资企业),自开业起两年内可免征企业所得税;对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购置设备(含软件)的投资,经相关部门认定,可抵免企业所得税。四是建立电子商务专业人才培养及引进机制,促成电子商务与实体产业经济深度融合,提升电子商务效益和实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水平。同时,力争在省十三五规划中加大对电子商务的支持力度。(作者吴薇系盟市委办公室主任)